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金凤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类人才申报入住人才公寓流程如下: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入住人才公寓申请表》;
2、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未婚提供个人承诺及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聘用证书、引进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
4、本人及家属在荆州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承诺说明材料(个人承诺书);
5、企业用人,需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城区(开发区)党委组织部签署意见;
(三)市委人才办对用人情况、拟入住人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实拟入住人才的住房情况,确定入住人才名单;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人才工作单位地理位置、人才公寓利用情况、申请时间等,与入住人才签订《租赁合同》,并出具《入住通知书》。
“人才公寓”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需继续租住的,须由承租人及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再行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