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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亮点告诉你,我省职称制度怎么改

 发布时间: 2018-02-10 责任编辑: Amber













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六部分十九条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












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3至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标准科学、机制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化的职称制度。改革创新有十大亮点:


亮点一:增加专业,层级设置更完善了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增加生物制药、智能制造、动漫等专业类别,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的系列、专业均设置到正高级。

亮点二:打通通道,制度体系更健全了

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认定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可按规定认定相应职称;建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亮点三:降低门槛,限制性条件减少了

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论文数量不作为职称申报的限制条件。


亮点四:破除“三唯”,评价标准更科学了

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和岗位能力。制定量化细化标准条件,引导教师上讲台,医生下临床,工程技术人员到工程项目,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促进成果转化,为创新驱动发展作贡献。


亮点五:拓展范围,评价方式更丰富了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制约,在我省工作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职称。打破传统单一评价方式,按岗位和专业,实行分类评价。高校教师和科学研究等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可实行论文外审。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制约,在我省工作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职称。打破传统单一评价方式,按岗位和专业,实行分类评价。高校教师和科学研究等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可实行论文外审。

亮点六:服务企业,“绿色通道”更给力了

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技术园区、重点企业设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打破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一事一议、一企一评。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可按规定评审高级经济师,对其他有特殊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特殊评审。

亮点七:服务基层,政策支持更倾斜了

坚持“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继改革基层卫生人员职称制度后,将建立其它系列的基层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常规评审中基层人员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亮点八:下放权力,用人主导作用更大了

逐步向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下放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向我省高等学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向有承接能力的县(市、区)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推动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型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亮点九:综合施策,监管措施更得力了

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职称评审全程监督;随机抽查评审委员会、随机抽查申报材料,公示参评人员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开职称政策、评价标准、办事程序和抽查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亮点十:减少环节,服务方式更优化了

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网上查询。逐步推行电子证书。利用职称信息化管理系统,搭建“互联网+职称”平台,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优质的人才评价服务。